注意事項:
1. 第一次會審補審因組別數量不足,改以書面審查。
2. 參加補審組別包括未通過第一次會審兩個提案之組別及形象組通過提案之組別。
3. 企劃書修正為兩個提案共20頁─25頁之完整企劃書﹝不包括會議紀錄﹞。
4. 能力證明部分只須附上個人作品,請勿附上成績證明單。
5. 為使各組專題製作順利進行,在訂定提案方向時,請務必找3位以上相關專長之指導老師討論,並以畢籌會發放之會議記錄格式確實記錄討論內容,給該次討論之指導老師確認並簽名後,將影本放入企劃書,正本請各組自行留存以便備查。
6. 企劃書請以打字撰寫,中文用細明體,英文用 Time New roman﹝標題用14級字加粗體,副標用12級字加粗體,內文字級用12級字﹞。無論黑白或彩色一律列印在A4白紙上,不可有任何頁眉設計或裝飾性設計圖案或紋路,不可有任何裝訂,用鉛筆於頁面下緣中央位置,輕註頁碼,依序整理後裝入資料袋或卷宗。
7. 各組必須提出正副之兩個提案,並將提案企劃書之兩個提案各印製九份,在8月19日(四)前交於各班印刷,並請各班印刷於8月20日(五)11:30~12:00將各班每組之提案企劃書交於D304給總印刷,並告知該組之類別,各組別9份企劃書皆用牛皮紙袋裝齊,牛皮紙袋正面寫明班級、組別、班級(逾時不候)。
8. 各組將企劃書電子檔轉為pdf檔燒成光碟,在8月19日(四)前交於各班印刷並請各班印刷於8月20日(五)11:30~12:00交給總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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