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未到懲處辦法:
1. 會審當天無故不到、會審前無申請請假、會審當天臨時且請假一週內未完成補請假手續者,均視同未到,將扣個人成績50分懲處。
2. 專題會審當天以簽到時間截止後10分鐘內報到者,皆扣個人該次會審總成績10分;10分鐘後將採遲到1分鐘扣個人總成績1分。ex:遲到30分鐘,將扣個人總成績30分;遲到超過50分鐘後,視同會審未到,扣個人成績50分(畢籌會幹部簽到手續同上述規定辦理)
3. 專題會審期間將對已報到者隨機點名,點名前5分鐘將提醒同學,5分鐘後實施點名,點名未到者視同會審提前離席,個人會審成績扣20分。
4. 專題會審後開放參觀每組須留一位組員來解說,畢籌會幹部也將隨機到場點名,若該組無人在場,將由所有評分老師討論後針對全組分數扣分。
請假相關程序:
1. 事前請假程序:
(1) 至專題設計知識管理平台下載會審請假單,並填單完畢。
(2) 事先知會主指導老師,並請主指導老師簽名。
(3) 請畢業製作總召老師黃鈴池老師簽名。
(4) 將已簽核完畢之請假單於會審前一週星期五下午五點前,送至畢籌會總會長-陳佳吟處蓋畢籌會章。
(5) 請親自將各存根聯交至畢籌會、總召老師及個人留存。
(6) 至專題設計知識管理平台下載會審請假證明文件表(浮貼)。
(7) 於會審結束後一週內之星期五下午五點前將相關請假證明文件送回畢籌會總行政處,即完成請假手續。
(8) 若未將請假證明文件於規定時間內送回,將視同會審缺席懲處。
2. 臨時請假:
(1) 須於會審開始前,先以電話告知總召老師及總會長。
(會審開始後不予以臨時請假)
(2) 會審結束後一週內完成補請假手續,程序參照正常請假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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